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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商标保护缺失,京天红炸糕反遭“李鬼”维权随着网红餐饮品牌的不断涌现,餐饮商标维权事件的发生频率越来越高。因遭他人密集抢注商标,北京地标性小吃“京天红炸糕”创始人韩美俊也不得不吹响维权号角,保护自己经营了近30年的餐饮品牌。 7月9日,京天红在京召开品牌维权媒体见面会,创始人韩美俊表示,将以法律武器维护“京天红”品牌的合法权益。 事情起于今年年初,由于京天红虎坊桥门店房屋承租合同到期,京天红炸糕不得不宣布搬离原址,现在搬到了虎坊桥清华池一楼继续经营。 今年6月份,京天红自营的马家堡店,和与凤起龙游品牌合作的苏州街店,被一位刘先生告上了法庭,刘先生宣称其拥有京天红商标专用权,而上述两家店,在未经自己授权允许情况下,擅自在其店面装饰、门头以及产品销售中使用京天红字样,已经涉嫌侵权。在对凤起龙游的起诉中,刘先生单方面索赔20万元,目前该案件还在审理当中。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显示,商标名称为“京天红”的商标注册信息共有35条,注册企业包括北京京天红食府、铁瓷(北京)餐饮管理有限公司,在注册“京天红”商标的个人中,有一个名为“刘金雨”的人。刘金雨作为申请人,对“京天红”进行了广告、宣传画、餐饮服务等10个类别注册,最早申请注册的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,其中2019年1月申请的油炸蛋糕、糕点月饼、饭店餐厅等国际分类正在等待实质审核,而2012年申请的炸糕分类则遭到撤销。但刘金雨拥有“京天红”商标第35类(广告;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)的使用权。 原告刘先生称拥有“京天红”商标的专用权,核定使用在炸糕、蛋糕、月饼、冰淇淋等商品上,后经调查发现,凤起龙游老面包子铺苏州街人大店在店面装饰、门头等部位突出使用“京天红”商标并用于销售炸糕等食品。刘先生认为,该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并给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故诉至法院。 “京天红”是90年代就创立的品牌,然而,直到2009年,才向商标局提出第一个商标注册申请。并且,2010到2018年这整整9年时间,京天红食府没有注册任何“京天红”商标。韩美俊介绍,在2009年10月,北京京天红食府就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申请注册,注册了“京天红 JTH”第43类商标,包含【备办宴席;饭店;住所(旅馆、供膳寄宿处);自助餐馆等】的商标。“当时注册商标成本较高,注册一类就花了3000多元,加之我们对知识产权及商标保护的意识较弱,代理公司告诉我们,注册43类就够了,所以我们也没有对其他类别进行保护性注册。”韩美俊说。 2018年底,韩美俊发现有人抢注了“京天红”商标。从中国商标网查询了解到,刘某在2012年7月开始密集抢注“京天红”35 类、30 类以及 32 类等国际分类。 京天红随即开始维权,一方面在今年4月密集提交了19个有关“京天红”的商标注册申请,避免被人恶意抢注;另一方面组织律师团队,向商评委提出对被抢注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及撤销申请。从2018年,京天红针对他人在餐饮食品关联产品服务上申请或注册的“京天红”相同及近似商标,全面提起异议:2019年1月29日,京天红对30类商标提起无效宣告申请,已经受理;2018年11月30日,分别对 30/32/35 类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,尚在受理过程中。 目前,30类、35类、32类京天红商标均处于撤销/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。 记者了解到,商标注册有45个大类,只有驰名商标,才有跨类别的保护。对于企业来说,商标保护到底存在哪些难点?京天红代理律师周益霞介绍,首先是时间成本。商标维权案件的撤销审查周期都在一年左右,审查完成有了结论以后,还有后续的商标行政诉讼,一审、二审,这个周期企业等不起。“对企业来讲,违权的成本高,而侵权的成本相对比较低;尤其是像加盟店,在维权过程中,对每一家店我们都需要进行证据保全,工作量和费用成本是比较高的。而且像京天红这种主营的知名产品被对方抢注的情况下,法院在审查过程中,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和观点,我们只能通过努力,力争取得更好的结果。” 值得一提的是,在京天红漫长维权的过程中,北京市面上已经出现了4家以“京天红”炸糕或“虎坊桥京天红炸糕”为名的“山寨店”,分别位于海淀、丰台、大兴、昌平。“已经有消费者买了这4家山寨门店的食品觉得口味不理想打电话给我们投诉,但市场上应该还有假冒店。”京天红团队表示,下一步将交于律师团队,对这些山寨店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侵权诉讼,以法律武器维护“京天红”品牌的合法权益。 国内餐饮企业普遍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问题,尤其是一些经营数十年的老品牌、老字号,它们在成立之初都没有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何谈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。现阶段餐饮品牌急需注重商标保护,提升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无论采取何种新动作都要让商标先行,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帮助餐饮企业降低后期维权成本,对企业、品牌的可持续发展亦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 【温馨提示】文章来源网络,版权归属原云标局,若有不妥,请联系告知修改或删除,谢谢。 |